2024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 2024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

 暨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能源“双碳”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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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28日 地点:广西南宁·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28日 地点:广西南宁·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 参会人数 300
  • 展出面积 7000m²
  • 展商数量 100+
  • 观众数量 12000+
工作动态

今年首场东盟外长会议共识 引人瞩目

2024/02/07

 2024年1月29日,东盟外长非正式会议在老挝琅勃拉邦市召开。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首席中国—东盟商务专家许宁宁分析道,此次会议旨在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增进东盟国家团结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巩固东盟在地区架构的中心地位、提升东盟的国家地位。

许宁宁指出,中国与东盟山水相连,双方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和重要的投资合作伙伴,国内各有关方(包括省市、企业等)了解东盟关切、正在实施的举措、有关国际立场等,有益于有效增进与东盟国家合作。

2024年东盟主题是“加强互联互通与复苏能力”。东盟外长非正式会议深入讨论了《2025年东盟共同体愿景》的实施情况和老挝作为东盟2024年轮值主席国提出的今年东盟优先事项,以及面对地区和全球挑战,为进一步加强东盟共同体、东盟团结、东盟中心地位应采取的具体办法和可持续措施。

会议就东盟的对外关系以及共同关心关切的近期区域和国际事态发展交换了意见。东盟外长们重申对维护区域主义和多边主义的坚定承诺,强调遵守《联合国宪章》《东盟宪章》《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2011年《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和《东盟印太展望》中所载的主要原则、共同价值观和规范的重要性。

东盟外长们重申,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促进本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致力于和平解决争端,包括充分尊重法律程序和外交进程,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遵循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东盟外长们确认在推动落实《2025年东盟共同体愿景》方面已经取得良好进展,重申致力于实施和实现《2025年东盟共同体愿景》的承诺,其中包括三大东盟共同体蓝图、《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和《东盟一体化倡议第四个工作计划(2021—2025)》。迄今为止,《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2025》中99%的行动方针已得到落实,《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2025》中97%的战略措施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2025》中92%的行动路线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中,并将对《2025年东盟共同体愿景》进行全面综合的终期审查和评估。

东盟外长们赞扬2025年后东盟共同体愿景高级别工作组推动制定的《东盟共同体2045年愿景:复苏的、创新的、有活力的和以人为本的东盟》草案,东盟领导人在第 43届东盟首脑会议上提及该草案。期待在老挝担任2024年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在推动《2025年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202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2025年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2025 年将进一步实施《愿景》及蓝图。

东盟外长非正式会议强调在落实蓝图时采取包容和综合方式的重要性,并鼓励与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的相关利益攸关方就贯穿各领域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

会议表示,支持老挝提出的今年东盟围绕两个优先事项开展工作,即“加强互联互通”和“增强复苏能力”。“加强互联互通”包含四个优先事项,即:(1) 经济一体化和经济互联互通,(2) 打造包容和可持续的未来,(3) 向数字未来转型,(4) 文化和艺术:促进东盟文化和艺术在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方面的作用。“增强复苏能力”包含五个优先事项,即:(1) 制定战略计划,实施东盟共同体2045年愿景;(2) 提升东盟的中心地位;(3) 促进环境合作:抵御气候变化,(4) 妇女与儿童:推动提升东盟妇女儿童地位、保障其权益,(5)卫生:在新形势下提高东盟卫生健康发展的韧性。欢迎老挝在担任轮值主席期间获得优先经济成果,包括在建立东盟电网方面取得进展。

会议表示,备受鼓舞的是,东帝汶继续致力于执行第42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东帝汶成为东盟正式成员路线图”,包括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东盟各级会议和活动。东盟重申继续向东帝汶提供能力建设援助的承诺,让东盟对话伙伴和其他东盟外部伙伴参与支持东帝汶。

外长会议表示,对2023年11月6日在雅加达成功举办的第五次东盟人权对话表示支持,希望按照东盟各国领导人在第 43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达成的共识,定期举行东盟人权对话,包括 2024 年举行的第六次东盟人权对话。

会议表示,致力于通过一系列措施落实东盟蓝色经济框架,包括建立“东盟蓝色经济协调特别工作组”,召开首次会议和第二届东盟蓝色经济论坛,今年组织举办第 14 届东盟海事论坛和第 12 届东盟海事扩大论坛。

会议强调,在与外部伙伴的接触中加强东盟共同体、团结和中心地位十分重要,以建立互信、增强信心,强化以东盟为中心、维护国际法的开放、透明、有韧性、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地区架构。与外部伙伴的接触活动包括东盟主导的机制,如东盟“10+1”、”10+3”、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和东盟防长扩大会。

会议表示,赞扬2023年12月17日在日本东京成功召开的东盟与日本建立友好合作关系50周年特别首脑峰会,以及2023年10月20日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利雅得召开的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首届首脑峰会。期待2024年3月4-6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的东盟-澳大利亚对话关系50周年特别峰会和2024年2月2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的第24届欧盟-东盟部长级会议。支持韩国以2024年东盟-韩国对话关系35周年为契机发出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提议。支持将2024年定为东盟-中国人文交流年,期待2024年2月1-2日在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东盟-中国人文交流年启动仪式。

会议表示,赞成进一步推动“10+3”合作,以东盟为驱动力,包括通过实施《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工作计划(2023—2027)》,促进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赞成通过实施《东亚峰会2024-2028 年行动计划》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东亚峰会合作,保持其战略价值和关联性,提高对区域和全球背景下快速变化的事态发展的应对能力。

会议表示,注意到在雅加达成立了东亚峰会与会国驻东盟大使团(简称“东亚峰会大使团”),同意将该东亚峰会大使团的职权范围作为东盟管理和指导东亚峰会大使团工作的指导文件。

会议表示,东盟重申奉行外向型政策的重要性,一致认为有必要在共同利益、建设性接触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新的潜在外部各方进行接触,从而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区域一体化和发展合作做出贡献。

会议表示,重申致力于将《东盟印太展望》作为东盟参与亚太和印度洋地区事务的指南。欢迎所有合作伙伴通过发表联合声明和其他展现合作支持的形式,对《东盟印太展望》给予支持。决心在与合作伙伴的互动中进一步推动《东盟印太展望》,使其主流化,并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通过具体的项目和活动促进《东盟印太展望》的实施,以便通过东盟主导的机制促进互信、互敬和互利。鼓励合作伙伴根据《东盟印太展望》所载的目标和原则,通过东盟主导的机制,在已确定的四个关键领域,即海事合作、互联互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合作和其他可能的合作领域,支持和开展与东盟的实质性、务实性的合作。东盟外长们对2023年东盟印太论坛在印度尼西亚成功召开表示认可,期待就《东盟印太展望》的优先领域召开论坛。认同第 17 届东盟防长会通过的《从防务视角实施<东盟印太展望>概念文件》。

东盟外长们强调,决心继续通过东盟主导的机制,以《东盟印太展望》为基础,引领塑造区域经济和安全架构,并确保亚太地区和印度洋地区或印太地区的持续活力能够为这些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做出积极贡献。会议表示,注意到了由印尼提出的《基于<东盟印太展望>的全面区域架构的概念说明》。

会议表示,支持重振东盟地区论坛的努力,使其继续发挥亚太区域中主要区域安全论坛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具体的合作与磋商,以解决共同关心和关切的政治和安全问题,从而在利于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领域提升能力、构建专长、加强协作。

会议表示,重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作为指导本地区国家间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基础的重要性。坚持致力于进一步促进《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的原则,强调所有缔约方履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义务的重要性。期待今年将召开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缔约国大会,重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宗旨和承诺,预祝2026年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订五十周年。

东盟外长们就共同关心关切的区域问题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包括武装冲突、网络安全、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海上安全与合作等新出现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以及缅甸、朝鲜半岛、中国南海、乌克兰、中东等地区局势发展。

会议就缅甸政局事态发展进行了讨论,重申东盟的一致立场,即“五点共识”仍然是解决缅甸政治危机的主要参考标准,唯一目标是恢复和平、稳定。支持东盟领导人在2022年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以及2023年第43届东盟峰会上通过的《关于五点共识落实情况的审议和决定》。重申缅甸是东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东盟协助缅甸找到和平、全面、持久地解决当前危机的办法。重申东盟的团结一致,重申所做出的任何努力都应支持“五点共识”或与“五点共识”保持一致,任何努力都应与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协同。

东盟成员国支持任命老挝前总理府部长阿伦乔•吉提坤为 2024 年东盟缅甸问题特使,坚持努力推动在全面实施“五点共识”方面取得进展。

会议表示,认可东盟人道主义援助灾害管理协调中心在第二阶段向缅甸提供东盟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 2024 年 1 月向掸邦南部娘瑞镇和昔胜镇的流离失所群体和弱势群体分发人道主义援助物资。感谢东盟成员国、外部合作伙伴和私营部门迄今为止提供的援助,呼吁为更有效地实施第二阶段援助提供更多支持。敦促缅甸各方立即停止暴力行动,创造安全有利环境,确保及时、通畅、安全、一视同仁地向缅甸所有亟需救助的群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敦促各方力行克制,维护国际人道主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所有平民提供保护和安全保障。

会议表示,支持泰国和缅甸采取举措,通过两国的红十字会扩大泰缅边境地区的人道主义援助范围,以有效、可信和透明的方式,一视同仁地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必需品。期待东盟人道主义援助中心参与监督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分配,此举有助于推动东盟各国协力落实“五点共识”。

会议表示,回顾东盟外长会议联合公报、2023 年 7 月 13 日发表的《东盟外长关于朝鲜半岛弹道导弹发射问题的声明》和 2022 年 6 月 10 日发表的《东盟外长关于朝鲜半岛近期导弹试射激增问题的声明》,强调有关各方继续开展和平对话的重要性,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持久和平与稳定。对朝鲜洲际弹道导弹试射、弹道导弹发射数量激增以及朝鲜半岛紧张局势加剧表示严重关切,事态发展令人担忧,威胁到地区和平稳定。敦促朝鲜采取行动,缓和紧张局势,呼吁有关各方恢复和平对话,包括探讨如何为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持久和平与稳定创造有利环境。再次强调全面遵守联合国安理会所有相关决议和遵守国际法的重要性。

会议表示,正如 2023 年 12 月 30 日《东盟外长关于维护和促进东南亚海域稳定的声明》所述,重申东盟的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维护和进一步加强海域稳定,实现区域整体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

会议讨论了南海局势,期间一些部长对填海造陆和南海活动表示关切,以上行为削弱信任和信心,加剧紧张局势,可能破坏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会议重申,必须加强互信和信心,在开展可能使争端复杂化或升级、影响和平稳定的活动时保持自我克制,避免采取可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的行动。会议进一步重申,必须遵循包括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平解决争端。强调当事国和所有其他国家在开展一切活动时自我克制的重要性,包括 2002 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提到的可能使南海局势进一步复杂化和升级紧张局势的活动。

会议表示,重申维护和促进南海和平、稳定、安全以及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认识到南海作为和平、稳定和繁荣之海的益处。强调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性。认可《南海行为准则》谈判迄今取得的进展,包括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北京举行的第 21 届东盟-中国高官会宣布正式启动《南海行为准则》单一磋商文本草案案文三读《南海行为准则》。期待早日达成一项有效的、实质性的《南海行为准则》,遵循包括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强调有必要维护和促进有利于《南海行为准则》谈判的环境,欢迎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合作举措,以增进信任和信心,减少紧张局势和意外风险,避免误解和误判。强调采取建立信任和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增强各方信任和信心。

会议表示,为进一步促进东亚地区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东盟支持继续努力重振中日韩合作机制,包括通过在2023年11月26日召开第10次中日韩外长会等方式,东盟对计划今年召开的中日韩领袖峰会表示期待。东盟愿发挥建设性作用,在所有中日韩三方参与的东盟会议期间增进此类接触。

会议表示,关于乌克兰,东盟继续重申尊重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东盟再次呼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强调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开展真正的对话的重要性,以和平解决冲突。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为寻求和平解决方案所做的努力。呼吁为乌克兰境内亟需援助的民众提供迅速、安全和顺畅的渠道实施人道主义援助,保护平民、人道主义人员和境况脆弱的人员。

会议表示,东盟对中东暴力和武装冲突持续升级表示严重关切。敦促立即实现人道主义停火,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平民人质和被拘留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病人和老人。强烈谴责导致包括东盟各国民众在内的平民伤亡的暴力行为。重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基于巴以“两国方案”,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让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在1967年前的边界基础上和平安全地毗邻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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